文章名稱 | : | 急症室收費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2-11-28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ED(SAS)/ADM/20/05 教育局通告第43/2002號 (前編號為教育統籌局通告第43/2002號) (前編號為教育署行政通告二零零二年第43/2002號) 急症室收費 (註:本通告應交 (i) 各學校(包括英童學校基金會屬下學校)校監及校長─備辦;及 (ii) 各組主管─備考。) 摘要 本通告旨在提醒各學校校長應就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實施急症室收費一事知會家長,並作出適當的安排,以確保在發生意外或緊急事故時,學生能獲得適時及所需的急症室服務。 詳情 2. 政府已正式通過由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起,引入急症室服務收費,符合資格人士每次診治收費為一百元。醫院管理局亦已經就有關實施急症室收費一事,於本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致函各教育機構負責人,解釋有關向學生收取急症室服務費用的安排,其要點如下: • 學生到達公立醫院急症室,急症室醫護人員會一如以往為他們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