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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新入職幼稚園教師資歷要求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教育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3-08-13
網址 :
文章預覽 : 檔號:EMB(QA/KS)KE/8 教育局通告第28/2003號 (前編號為教育統籌局通告第28/2003號) [註:本通告應交— 1. 各幼稚園及附設幼稚園班級的學校校監—備辦;及 2. 各組主管—備考] 新入職幼稚園教師資歷要求 摘要 本通告旨在說明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所有新入職幼稚園教師須具備合格幼稚園教師資歷要求的具體安排,有關要求已在行政通告第27/2002號「幼稚園校長和教師的學歷及培訓要求」內公布。 詳情 2. 由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所有新入職幼稚園教師均須具備合格幼稚園教師或同等的資歷。現職並已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前獲發准用教員許可證的未受訓幼稚園教師,可繼續在其目前任職的幼稚園任教;但日後若她/他們離職或調職,則須具備合格幼稚園教師或同等的資歷,才可受聘為另一所幼稚園的教師。 3. 為了貫徹持續進修的精神,現職未受訓而現正就讀,或已在下一個學年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