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資助學校批假事宜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通告 |
日期 | : | 2006-01-12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檔號︰EMB(SAS)/ADM/150/5/28 教育局通告第1/2006號 (前編號為教育統籌局通告第1/2006號) 資助學校批假事宜 [註︰本通告應交下列人士閱讀─ (a) 各資助學校的校監及校長 (b) 各組主管─備考] 摘要 本通告公布資助學校批假的最新安排,並取代教育統籌局通告第37/2000、39/2000及18/2002號。 詳情 2. 學校批假給教職員時,應留意《資助則例》的相關條文及附錄。有關批假的最新安排,請參閱附件的「教職員批假指引」。該指引的內容亦載於教育統籌局網頁http://www.edb.gov.hk/leave-c (http://www.edb.gov.hk→學校行政→一般行政→教職員批假指引),並按需要不時更新。 3. 為簡化程序,由二零零五/零六學年起,資助學校只須於每年八月向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遞交教師假期記錄一次,作確認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