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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核數師的聘用和應聘書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教育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8-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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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檔號:EDB/FIN(A) 教育局通告第17/2008號 核?師的聘用和應聘書 [ 註:本通告應交 —— (a) 各幼稚園、資助學校、按位津貼學校、直接 資助計劃學校和英基學校協會學校的校董會 / 法團校董會 / 校監 / 校長 —— 備辦;以及 (b) 各組主管 —— 備考。 ] 摘要 ?取教育津貼/學前教育學券計劃資助的學校,必須向本 局提交經審核的周?帳目。有關的周?帳目必須交由根據《專業 會計師條?》註冊的執業會計師審核。本通告載?聘任核?師的 指引,並?新有關詳情。教育局通告第27/2003號現予取消。 聘用核?師 2. 校董會、法團校董會或校監(如沒有校董會/法團校董會的 話)有權聘用(和轉聘)核?師。學校選擇核?服務時,必須?求 定期(最?想是每三?一次)進?具競爭性的遴選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