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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加強言語治療津貼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教育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通告
日期 : 200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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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1 檔號:EDB/SH/OPSU/310/2 教育局通函第59/2009號 分發名單: 各官?及資助小學校監 及校長(特殊學校除外) 副本送:各直接資助(直資)小學校監 及校長、各組主管-備考 加強言語治?津貼 摘要 本通函旨在公佈2009/10學?向官?及資助小學發放「加強言語 治?津貼」的詳情。 背景 2. 我們於2006/07至2008/09三個學?分階段向開辦6班或以 上的官?及資助小學發放「加強言語治?津貼」,讓學校?有效地 支援有言語障礙(語障)的學生,協助他們在學習、溝通及?寫能? 方面的發展。 3. 我們已完成檢討「加強言語治?津貼」的成效;檢討結果顯 示「加強言語治?津貼」確能讓學校?有效地支援語障學生,故決 定繼續向學校發放有關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