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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2008年跨國領養(締約國)令》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勞工及福利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規章
日期 : 200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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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檔案編號︰LWB CR 1/5691/00(07)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領養條例》 (第290章) 《2008年跨國領養(締約國)令》 引言 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局長根據《領養條例》(第290章) (條例) 第20D條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五日作出《2008年跨國領養(締約國) 令》(命令)(載於附件),宣布肯尼亞共和國(肯尼亞)、古巴共和國 (古巴)、亞美尼亞共和國(亞美尼亞)、柬埔寨王國(柬埔寨)以 及美利堅合眾國(美國)是《關於跨國領養的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 (《公約》)的締約國。 理據 2. 肯尼亞、古巴、亞美尼亞和柬埔寨已分別於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 日、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四月 六日加入《公約》。根據《公約》第46(2)條1,《公約》在肯尼亞、 古巴和亞美尼亞的生效日期為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