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規管首長級公務員在停止政府職務後從事外間工作的安排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規章 |
日期 | : | 2005-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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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CB(1)295/05-06(03)號文件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資料文件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規管首長級公務員在停止政府職務後從事外間工作的安排 目的 本文件載述規管首長級公務員在停止政府職務後擔任外間工作的修訂政策及安排。 目前情況 2. 經檢討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向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簡介一套初步建議,以修訂有關規管首長級公務員在停止政府職務後從事外間工作的現行政策及安排。我們已就初步建議徵詢員工的意見,並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完成有關工作。經考慮員工的回應、市民大眾和立法會議員的意見,以及獨立的退休公務員就業申請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當局已敲定有關首長級公務員在停止政府職務後擔任外間工作的修訂政策及安排。 修訂政策及安排 3. 與現行規管首長級人員從事外間工作的安排比較,經修訂的安排大體上較為嚴格,例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