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在《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審議會上的致辭全文 (四月二十七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民政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1-04-27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民政事務局局長於《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審議會上致辭全文 ********************************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審議會上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各位委員: 我很感謝委員會讓我們有機會介紹香港所提交的報告。 香港代表團 我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民政事務局局長,負責人權事宜,因此有幸擔任代表團的團長。我們的副團長是律政司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先生,隨團的還有副法律政策專員黃繼兒先生,以及高級政府律師陳惠璋女士。 鑑於時間有限,而我們又希望能在會上即席詳細回答委員會的提問,我們特意安排了多個決策局的代表隨團出席聽證會。這些決策局在香港特區政府中的地位, 相當於一些主權司法管轄區的部級單位;他們所負責的政策範疇,例如房屋、勞工、福利等事務,相信是委員會最感興趣的課題。照此,有關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