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廢除《2000年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的成立)(上訴)(修訂)規例》動議」的發言全文(三月一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0-03-0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立法會上訴規例(只發中文) *****************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廢除《2000年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的成立)(上訴)(修訂)規例》動議」的發言全文: 主席: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本會通過的《1999年立法會(修訂)條例》,增訂了條文,就選舉委員會當然委員的登記安排,以及宗教界界別分組的提名程序,作出新的規定。我們因此需要對《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的成立)(上訴)規例》作出相應修訂,以配合新訂的條文。 這套修訂規例連同稍後討論的兩套規例及命令在本年一月二十一日刊登憲報,並在一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被動審議程序。立法會為有關二○○○年立法會選舉 的附屬法例成立的小組委員會審議了這幾套附屬法例,我在此先要感謝各位委員付出的時間和努力。而在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上,大部分議員均對這套修訂規例表示支 持。 《1999年立法會(修訂)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