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廢除《2000年在指定團體之間分配的委員數目(選舉委員會)(立法會)令》動議」的發言全文(三月一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0-03-0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立法會選委會指定團體之間分配的委員數目(只發中文) ***********************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廢除《2000年在指定團體之間分配的委員數目(選舉委員會)(立法會)令》動議」的發言全文: 主席: 《立法會條例》附表2第2(2)條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在六個宗教團體之間,分配宗教界界別分組的40個選舉委員會委員席位。 我們透過六宗教領袖座談會,在諮詢該六個團體後,制訂了《2000年在指定團體之間分配的委員數目(選舉委員會)(立法會)令》。這項附屬條例反映了該六 個團體就席位的分配辦法所達成的共識。在此我簡略介紹他們怎樣達成這個共識,以解答劉議員的疑問。宗教界界別分組有六個團體,共四十席,開始時每個團體各 分配六席,共三十六席,剩下四席,他們是以抽籤的方式決定如何在六個團體中分配這四席,所以基本上他們各有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