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修訂《(1997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立法會)令)2000年修訂令》動議」的發言全文(三月一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0-03-0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選舉開支最高限額(只發中文) ****************** 以下是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修訂《(1997年選舉開支最高限額(立法會)令)2000年修訂令》動議」的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一向以來都為各項選舉訂立選舉開支限額;目的是為了使各候選人在公平的基礎上競爭。這個限額並沒有規限進行競選活動的方式,只要候選人的選舉開支維持在指定限額內,便可自由決定實際開支款額。 政府在訂立選舉開支限額時曾考慮多個有關的因素,包括選區的劃分、人口的增長、以往立法會選舉的經驗等。我首先想指出二○○○年立法會選舉的地方選區劃 界,與一九九八年立法會選舉相同。故此,五個地方選區的地區面積並無改變;而自一九九八年立法會選舉至二○○○年期間,五個地方選區的人口也沒有大的轉 變。考慮到這兩項因素,並參照一九九八年立法會選舉的經驗,我們認為將地方選區選舉開支限額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