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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劉慧卿議員對《二○○九年撥款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致辭全文(二)(四月二十二日)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演講辭
日期 : 200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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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劉慧卿議員對《二○○九年撥款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致辭全文(二)(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對《二○○九年撥款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致辭時第二次發言的全文: 主席:   梁國雄議員呼籲我不要再發言,陳偉業議員則要求我回應。因此,我簡單回應一下。   回應陳偉業議員,主要官員問責制這政治委任制度的基礎是沒有改變的。我們現在拓展了兩層政治委任的同事,包括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所有這三層政治委任的同事均要按照政治委任的守則來辦事,要向立法會交代,也要面對公眾,要為個人肩負的政策範疇的成與敗負責。   我亦簡單回應梁國雄議員,我剛才的發言已清楚指出,香港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選舉制度是未達至普選的。在達至普選時,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