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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恢復《在囚人士投票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時發言全文(六月二十四日)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演講辭
日期 : 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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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恢復《在囚人士投票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時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在囚人士投票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時的發言全文: 主席:   政府在今年五月六日向立法會提交《在囚人士投票條例草案》。相關的法案委員會已完成審議工作。在此,我衷心感謝法案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議員、各位委員及立法會秘書處的同事在過去一段日子以來群策群力,順利完成審議有關的《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的目的及內容 ────────────   二○○八年十二月,高等法院就三宗有關在囚人士投票權的司法覆核個案作出裁決。法庭裁定,《立法會條例》現時對在囚人士登記成為選民的權利和投票權的劃一限制違憲。當局應作出安排,令在囚人士及遭還押但未被定罪人士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