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在囚人士投票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全文(二)(六月二十四日)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演講辭 |
日期 | : | 2009-06-24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在囚人士投票條例草案》委員會審議階段致辭全文(二)(只有中文) ****************************** 以下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吳靄儀議員對《在囚人士投票條例草案》動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修訂第5(1)條,容許終身監禁人士以監獄作為選民登記地址的發言全文: 主席: 就住址問題,今天各位議員均已暢所欲言,把大家可以想到的各個觀點全面地在議會中反映。政府方面的考慮,我亦已在二讀辯論時向各位議員交代,所以我不再在此花大家的時間再次覆述。 不過,我想說的是,不論今天立法後情況如何,我確實很尊重大家就這條例草案所花的大量心思。大家就最大的原則作全盤的研究,而對最細微的住址問題亦同樣地關心,我很尊重大家的這些意見。 至於吳靄儀議員特別提到《條例草案》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