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在政府內實施五天工作周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報告 |
日期 | : | 2006-11-0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CB(1)248/06-07(03)號文件 二 零 零 六 年十一月二十日會議 資 料 文 件 立 法 會 公 務 員 及 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 在 政 府 內 實 施 五 天工作周 目 的 本 文 件 向 議 員 簡 介政府實施五天工作周的進展及由二零零六 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第一階段的檢討結果。 背 景 2 .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二日, 行政長官宣布成立工作小組, 成員包 括公務員事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效率促進組的代表, 專責研究 由二零零六年七月一日起在政府內實施五天工作周的建議及具體落實 方案。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 我們向議員簡介( 請參閱立法會 CB( 1 )1440/05-06(03) 號文件) 實施五天工作周建議的四項基本原則: 不涉及額外人力資源; 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 不削減緊急服 務; 以及在星期六維持一些必需的櫃台服務。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