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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第十四題︰公務員採用彈性工作時間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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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第十四題:公務員採用彈性工作時間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陳智思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本年度的《施政報告》中表示:「政府將研究推廣彈性工作時間,讓家有幼兒的員工有多一點親子相聚的機會,也讓家長可以多參與校務和家長會的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哪些政策局和部門准許員工以彈性時間工作,以及合資格員工所屬的職級和職系為何; (二) 有否檢討員工以彈性時間工作對有關政策局和部門所提供的服務有何影響;若有,檢討結果為何;及 (三) 當局將採取甚麼行動,在政府內外推廣彈性工作時間? 答覆:   政府採用彈性工作時間,已超過二十年。這項安排是以「基本運作時間」為基礎。在這段時間以內,所有當值人員都必須在工作崗位當值,在這段時間以外,部門則可採納多個彈性安排。這些安排的彈性各有不同,有些讓員工自行選擇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