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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二題:非公務員合約制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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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二題:非公務員合約制 以下為今日(三月六日)立法會會議上,許長青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政府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僱員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每年政府聘用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數目及其薪酬和福利開支的總額,以及獲得續約的僱員數目; (二) 在僱員完成合約以及有關職位在運作上仍然需要時,有關部門會否就填補該職位的人選進行公開招聘; (三) 當部門決定與僱員續約時,有何機制確保該僱員是填補該職位的最適合人選;及 (四) 部門在決定保留一個非公務員合約的職位或重新招聘該職位的人選時,會否再行釐訂入職者的薪酬及福利,以符合當前市場的水平;若會,釐訂的準則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當局於一九九九年一月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制,這項常設計劃使部門首長有更大靈活性,以為期不超過三年的定期合約,在公務員編制以外聘請人員,以應付短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