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十一題:選字用詞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公務員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2-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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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十一題:選字用詞 以下為今日(七月三日)立法會會議上,胡經昌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一些繁體中文詞語的用字並未統一,而這些字符之間的分別在於有否偏旁。關於政府文件及法例中使用這類詞語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哪些政府部門負責訂出在政府文件及法例中使用這類詞語時的用字規範和就個別詞語選用字符,以及這些部門根據甚麼原則和程序作出有關決定; (二)若有超過一個部門負責有關事宜,有否部門或官員負責統籌工作及就選用字符作最後決定;若有,是哪個部門或官員,有關工作詳情為何,以及有否設立機制審議公眾人士就有關的最後決定提出的反對意見;若沒有統籌部門或官員,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基於甚麼原因,決定選擇較少人使用的字構成某些詞語,而不採用沿用已久並且獲廣泛接受的字(例如政府文件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不用「份」字而用「分」字)? 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