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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十題:非公務員合約制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3-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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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題:非公務員合約制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國強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不少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僱傭合約將於本年內屆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工種、職位、薪酬、所屬政策局或部門及合約年期劃分,在本年三月和其後九個月的每個月份合約屆滿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數目,其中哪些僱員可獲續約、哪些職位需要保留及將會刪除,以及保留及刪除職位的原因; (二)與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續約的原則;及 (三)會否考慮轉介約滿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申請其他政府職位空缺,並向他們提供協助,如給予面試機會或發出推薦信等?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於一九九九年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制。這項常設計劃容許部門首長以定期合約形式,在公務員編制以外聘請人員以應付短期、非全職或正待檢討的服務需要。部門首長可根據他們的運作需要自行決定是否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