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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十一題:暫停支付退休金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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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一題:暫停支付退休金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已獲批予退休金的公務員或司法人員如再度受聘擔任 公職,或受聘於補助機構服務,當局通常在其擔任有關職務期間暫停發放他們每月的退休金。然而,行政長官可行使酌情權,容許他們在有關期間繼續領取退休金。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行政長官在決定是否行使酌情權前通常會考慮的因素; (二) 過去三年,行政長官行使酌情權的個案數目、 每宗個案涉及的退休人員姓名、其擔任的公職/職位及獲批准繼續領取退休金的原因;及 (三) 鑒於有評論指有關人員在擔任有關職務期間繼續領取退休金屬於收取雙重福利及濫用公帑,當局會否 考慮修訂法例,以取消或收緊關於行政長官行使酌情權的條文;若會,提出修訂的時間表;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劉議員的提問,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