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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十七題:制訂實施五天工作周方案的原則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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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七題:制訂實施五天工作周方案的原則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就制訂實施五天工作周方案的原則的書面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上月告知本會,當局正研究於本年七月起在政府內實施五天工作周的安排。有香港郵政的職員告知本人,該署正考慮停止提供星期六上午的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否規定各政府部門在實施五天工作周時,不得削減現有的服務和對市民造成太大的不便;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鑒於各政府部門的辦事處在緊接星期六前後的工作天的事務,可能會在實施五天工作周後增多,當局會否考慮在有需要時增聘人手,以免增加有關員工的工作量和壓力;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落實五天工作周的大前提,是必須維持公共服務的整體水平和政府的工作效率。我們會恪守以下四個基本原則,制訂實施方案: * 不涉及額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