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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七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有薪假期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公務員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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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七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有薪假期 以下為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卓人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有薪假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目前有多少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按其聘用條款未能享有法定假日以外的有薪公眾假期,並按政府部門列出有關的分項人數?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目的是為政策局局長、部門首長或辦公室主管(以下簡稱部門首長)提供靈活方式,以定期合約形式,在公務員編制以外聘請人手,以應付季節性、有時限或非全職,或受市場波動影響、服務模式正在檢討或有可能改變(例如透過外判方式提供服務)的服務需求。部門首長可自行決定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聘用條件,惟須遵守兩項指導原則,即其聘用條件不應遜於《僱傭條例》中的有關規定,以及不應高於適用於職級或職責相若的公務員的聘用條款和條件。 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