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二讀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7-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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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二讀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二讀《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條例草案》。 引言 投訴警察制度自一九七七年起推行至今,已有三十年的基礎。期間我們回應了社會的發展和各方面的意見,不斷改進和完善當中的程序和做法。到現在,我們已建 立了一個為一般市民所廣泛採用和接受的兩層監察制度:即由警方的投訴警察課處理和調查投訴,再由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警監會)監察和覆檢有關調查。投 訴警察課並不隸屬警隊的其他單位,它公正和持平地處理投訴。而警監會的成員全是由行政長官委任的非官方人士,他們以客觀的角度直接監察投訴警察課的調查工 作,並由全職秘書處支援。這個制度一直行之有效,確保市民對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