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五題:移交被判刑人士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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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五題:移交被判刑人士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余若薇議員有關移交被判刑人士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去年年底開始,本人接獲不少根據《移交被判刑人士條例》(第513章)從泰國回港服刑的人士求助,他們指泰國政府於去年十二月因慶祝泰王80大壽而宣 布特赦囚犯,他們應與泰國囚犯一樣獲得減刑,部分人更應因為是次特赦而即時出獄。然而,香港有關當局遲遲未能取得泰國政府的減刑文件,以致部分因減刑而服 刑期滿的人士在獄中滯留,對他們極之不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根據上述條例回港服刑的人士的數目及判處他們刑罰的司法管轄區,以及當中最年輕及最年長人士的年齡分別為何;因未能取得有關司法管轄區的減刑文件而要在港多服刑期的人士的數目,以及逐一列出他們多服的刑期及判處他們刑罰的司法管轄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