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廢除《2009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規則》決議案的致辭(一)(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12-02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廢除《2009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規則》決議案的致辭(一)(只有中文)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廢除《2009年高等法院規則(修訂)規則》決議案的致辭: 主席: 立法會於二○○二年通過《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並其後於二○○四年七月通過《2004年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修訂)條例》。經修訂後的《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以下統稱為《條例》),旨在 - (一) 全面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373號有關反恐的決議; (二) 實施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提出的特別建議中,針對恐怖主義融資的措施和規定;及 (三) 實施其他針對恐怖活動的國際公約。 我必須強調,《條例》旨在履行香港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373號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