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二十題:廢料回收場的消防安全要求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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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二十題:廢料回收場的消防安全要求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克勤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過去數月有多宗在廢料回收場發生的火警,產生大量有毒濃煙並波及附近民居;現時不少廢料回收場設置於新界鄉郊地區的露天地方,缺乏足夠的防火設 施;而香港消防處表示,除非廢料回收場內有存放化學品,否則不受《消防條例》(第95章)內有關條文規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如何評估廢料回收場的火警風險; (二) 有否計劃檢討應否將廢料回收場納入《消防條例》的規管範圍;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 鑑於金融海嘯令廢料出口量下降,廢料回收場囤積廢料的情況愈趨嚴重,當局會否推出一些臨時措施,協助回收商解決廢料囤積的問題,以期減低廢料回收場發生火警的機會;及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