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十九題:尋求庇護者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保安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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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十九題:尋求庇護者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四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李慧垰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近來南亞或非洲裔人士偷渡入境或在港逾期居留的個案有上升趨勢,部分人還以尋求政治庇護作為「護身符」,因而獲准暫時在港逗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分別有多少名外籍人士偷渡入境、逾期在港逗留及在港非法受僱(並按他們來自的國家列出分項數字);當中分別有多少人曾申請政治庇護、獲得政治庇護、就申請被拒提出上訴,以及最終被遣返原居地; (二) 政治庇護的申請由提出至獲批或申請人被遣返原居地一般需時多久;當局在這段期間向申請人提供甚麼協助和服務;及 (三) 現時本港有多少人因當局正考慮其政治庇護申請而獲准暫時在港逗留;當中有多少人曾被發現在香港受僱? 答覆: 主席: 我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