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五題:為有志從政的人士建立參政階梯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5-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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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五題:為有志從政的人士建立參政階梯 以下是今日(七月六日)立法會會議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行政長官在參選時曾提出新構思,吸納有志從政人士擔任局長的政務助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這項構思的詳情,包括政務助理的入職條件、薪酬待遇、職責及權力、是不是屬政治任命、其政治理念是否須與共事的局長接近,以及須遵守哪些保密和防止利益衝突的規定; (二) 出任政務助理的人士在日後離任政務助理時,可否轉職為公務員;及 (三) 脫離公務員隊伍出任政務助理的人士離任後,可否按其原先的職級重新受聘為公務員? 答覆: 主席女士: 行政長官在參選時提到,在任內會研究如何完善政制,提升市民對政治的參與,藉以回應公眾對進一步發展政制的期望。要為政制的進一步發展創造有 利條件,除了要繼續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