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二題:政制發展專責小組透過各種方式收集社會意見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4-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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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二題:政制發展專責小組透過各種方式收集社會意見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日)立法會會議楊森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關於政制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以甚麼方法歸納公眾就《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三號報告》提交的意見; (二) 鑒於上述報告已就二○○七年行政長官及二○○八年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訂明可考慮予以修改的地方,當局如何處理由公眾人士提交並超越該修改範圍的政制改革方案,例如全面直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方案;及 (三) 當局會否在落實具體政制改革方案前諮詢公眾;若會,請說明諮詢時間表?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制發展專責小組在今年五月十一日發表第三號報告,羅列出二○○七年行政長官及二○○八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可考慮予以修改的地方。第三號報告的諮詢期為期五個月,至十月十五日結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