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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 法 會 二 十 題:香 港、澳 門 和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帶 的 經 濟 融 合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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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二十題:香港、澳門和珠江三角洲地帶的經濟融合 ************************* 以下為今日(四月三十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 長林瑞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當局曾否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就促進香港、澳門和珠 江三角洲地帶的經濟融合進行商談;若有,過去十二個月內曾進行商談的次數及 事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自澳門回歸以來,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在不同的工作範疇保持緊密的聯繫。 港澳雙方在過去十二個月就有關促進香港、澳門和珠江三角洲其他地方的經濟合 作的議題進行約十次接觸,議題包括粵港澳保護知識產權合作、港澳航空運輸安 排及海關合作。 為加強粵港澳三地知識產權機構的合作,以及更深入了解國家入世後有關知 識產權方面的最新發展,香港海關及知識產權署和粵澳兩地有關單位舉辦了四個 會議和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