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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答覆李華明議員(食物安全)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食物及衞生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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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七題:食物安全 ***********   以下為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食物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鑑於政府草擬中的食物安全法例要到二○○八至○九年度才會提交本會,政府會否制訂中期措施,以加強遏止不符合內地的有關標準,或者並未附有內地有關部門發出的缳生證明書的水產、蔬菜和水果進口,以及在發生食物安全事故時可更迅速地追查食物來源;及 (二) 鑑於政府正草擬一套適用於香港而又符合國際標準的食物農藥殘餘規管法例,對於食品法典委員會沒有訂明農藥最高殘餘限量的蔬果,當局將如何釐定有關的標準?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現正積極草擬食物安全法,但現行《公眾缳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對食物安全已有一定規管,因此在草案未成為法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