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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答覆梁耀忠議員(售賣煙草產品予十八歲以下人士的執法行動)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食物及衞生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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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題:售賣煙草產品予十八歲以下人士的執法行動 *************************   以下為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當局就售賣煙草產品予十八歲以下人士的罪行作出檢控的數目,以及缳生署控煙辦公室(控煙辦)就打擊該罪行進行巡查的次數;該等數字與之前兩年的數字如何比較;若有關數字有所不同,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考慮增加控煙辦的人手,以加強打擊上述罪行;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就梁耀忠議員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一)自二○○六年十月開始,缳生署控煙辦公室(控煙辦)督察獲授權就《吸煙(公眾缳生)條例》(條例)所訂罪行(第III部除外)採取執法行動,當中包 括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