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答覆李國寶議員(禁煙規定)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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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二題:禁煙規定 *********** 以下為今日(五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發現中區一段由私人管理但開放予公眾使用的有蓋高架室外行人道上貼有「嚴禁吸煙」的標誌,但與其連接的公共高架室外行人道卻沒有貼上該等標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關業主根據現行哪些法律條文獲授權貼上上述「嚴禁吸煙」的標誌,以及禁止吸煙的法律規定在有關的私人管理行人道上可否執行;及 (二) 有否評估相關法律條文是否容許將公共有蓋高架室外行人道定為禁止吸煙區;若評估結果顯示容許這樣做,政府會否將該等行人道定為禁止吸煙區;若評估 結果顯示,有關的禁煙規定既不能在所有有蓋高架室外行人道執行,亦並非適用於所有該等行人道,政府會否考慮修訂有關條例,令有關的禁煙規定可有效執行? 答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