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答覆李華明議員(動物領養服務)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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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九題:動物領養服務 ************ 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收到市民的投訴,他們計劃領養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收容的貓狗,但在辦理有關的手續期間,漁護署在沒有預先知會下便把有關動物人道毀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市民完成領養動物管理中心收容的貓狗的手續一般需時多久; (二) 漁護署通常基於甚麼理由及按照甚麼程序決定把動物管理中心收容的貓狗人道毀滅;現時有何機制覆檢該等決定和監察人道毀滅的程序; (三) 會否在人道毀滅貓狗前知會正辦理領養有關動物的手續的人士;若會,市民有何渠道對人道毀滅有關動物的決定提出反對;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會否放棄以人道毀滅作為處理遭遺棄或流浪的貓狗的主要方法,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