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答覆陳茂波議員(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食物及衞生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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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六題:藥劑業及毒藥條例 **************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茂波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缳生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接獲投訴,指某品牌的驅風油含有氯仿(即三氯甲烷)成分,可能引致使用者皮膚過敏或灼傷,甚至令他們中毒,而加拿大政府禁止該產品在當地售賣。然 而,由於該產品所含的氯仿成分不多於5%,因此無須受到《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訂,就含有《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附表1所載物質的藥劑製品, 在銷售、供應、標籤及貯存方面施加的限制所規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有否收到市民使用含氯仿成分的藥劑製品後出現皮膚過敏或灼傷或中毒症狀的報告;若有,按所涉藥物的名稱、其氯仿含量及受影響市民所屬的年齡組別,列出該等個案的分項數字; (二)政府訂定上述氯仿含量法定上限時,有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