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動議修訂第六條及附表一條文致辭(二)(只有中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7-05-23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工商及科技局局長《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動議修訂第六條及附表一條文致辭(二)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在《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動議修訂第六條及附表一條文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的發言會很簡單,首先多謝剛才各位議員的發言,我亦很欣慰這些發言基本上是講道理,雙方的理據亦很詳細列出。我想補充幾點: 第一,當然我是受到滋擾,但是在滋擾的情況下,由機器發出的訊息是較人對人促銷的訊息為多。另外,不能因為我受到滋擾,甚至行政長官受到滋擾便立即採取行動,最重要的是這件事對業界,對公眾有沒有好處。 第二,有關就業和對行業的影響,我們事實上收到兩個協會的陳情,但至目前為止,並沒有收到其他協會或公會表示,支持我們這件事對他們全沒有影響,並沒有這樣的事實。 第三,由始至終我認為黃議員的修訂是出於良好意願,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