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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互聯網規約版本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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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三題:互聯網規約版本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政府在早前公布的二○○八年「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政府會於二○○八年在內部網絡轉用互聯網規約版本6,以取代現時的版本4。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推行上述計劃的時間表及所需公帑; (二)有否制訂工作計劃,協調各政府部門順利轉用新規約;若有,工作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評估政府轉用新規約會否影響一般市民使用電子政府服務;若評估的結果顯示會有影響,有關的詳情為何;及 (四)會否藉政府轉用新規約推動本地科技界研發更多支援該新規約的服務和產品;若會,具體的計劃及預計投放的資源的詳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互聯網規約版本4(IPv4)是很久以前的設計和擁有有限的地址空間。隨覑互聯網的快速增長,業界表示IPv4的地址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