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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互聯網域名管理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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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二十題:互聯網域名管理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曾於二○○六年就香港互聯網域名的管理進行顧問檢討,並於二○○七年就檢討結果及改革建議進行公眾諮詢。香港互聯網註冊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於二○○八年八月舉行的特別會員大會接納了政府的改革建議,當中包括改組該公司的董事局,將其成員組合由13名非執行兼職董事(包括12名選任董事,以及1名由政府委任的董事)改為4名政府委任的董事及4名選任董事,並引入有業界參與的提名委員會以監督委任董事的程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何政府在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回應本會議員的質詢時提及上述工作的進展後,便再沒有向本會報告; (二)鑑於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於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報章撰文表示,「互聯網域名為公共資源,各地區的頂級域名均由政府負責管理或監督,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