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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立法會:無線電基站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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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十八題:無線電基站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垰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一些已獲電訊管理局(電訊局)批准在大廈天台和低層大廈外牆裝置的流動電話基站(基站),其發射器支架為未經屋宇署批准的僭建物,威脅公眾安全。此外,申訴專員公署於二○○五年十月曾批評電訊局在審批電訊營辦商設置基站的申請時,過分依賴營辦商自律地遵守其他部門的規定,容易造成審批漏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每個區議會分區有多少個基站,當中有多少個基站的發射器裝置於大廈天台和低層大廈外牆; (二)過去三年,電訊局每年分別接獲、批准和拒絕了多少宗裝置基站的申請(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拒絕部分申請的原因; (三)過去三年,屋宇署每年接獲多少宗有人僭建基站發射器的投訴(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當中有多少宗查明屬實,以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