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持 續 進 修 基 金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教育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7-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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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立法會二十題:持續進修基金 ************* 以下為今日(五月三十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修讀由公帑資助專上院校舉辦的兼讀制自負盈虧學士學位課程的人士,不合資格申請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的助學金或貸款,而只可向持續進修基金申請發還有關課程費用的80%,以10000元為上限。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提高向修讀上述課程的人士發還課程費用的上限;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會否容許這些人士向專上學生資助計劃申請助學金或貸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特區政府在2002年成立一項五十億元的持續進修基金(基金)。基金的目的旨在鼓勵更多市民持續進修。截至2007年4月30日,基金已審批逾33萬宗申 請,並發放約14億元的資助;基金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