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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學 資 處 行 使 酌 情 權 批 准 申 請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教育局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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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立法會七題:學資處行使酌情權批准申請 ******************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森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現行的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高中學費減免計劃、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及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下,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可酌情批准有關申請,以確保有真正需要的申請人能獲得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學資處行使上述酌情權的準則; (二) 過去五年,在上述每項計劃下,學資處行使酌情權批准學費半免或全免或發放半額或全額津貼的個案數目;及 (三) 上述計劃的申請人可透過哪種途徑尋求學資處酌情批准他們的申請?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學生資助辦事處(學資處)在處理按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高中學費減免計劃、學校書簿津貼計劃及學生車船津貼計劃作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