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動議修正《2007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8-06-18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動議修正《2007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07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動議修正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修正剛讀出的條文。修正案的內容已載列於發給各委員的文件內。 修正案主要可歸納為三大類。首先,是有關《條例》的保護範圍。在現行《條例》下,與申請人同住的兒童,不論該兒童是否為申請人的子女,都可受到《條例》的 保護。我們建議修訂草案第4條第(5)款,保留對與申請人同住的未成年人提供的保護,使其免受申請人的配偶或同居者騷擾。我們同時建議把保護範圍擴大至涵 蓋受到申請人的前配偶或前同居者騷擾的未成年人。 第二類的修正案旨在修訂部份條文,以更清晰反映該等條文的立法原意,釋除任何疑問。這包括修訂草案第4條第(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