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十八題:非政府機構的整筆撥款儲備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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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八題:非政府機構的整筆撥款儲備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在二○○八至二○○九財政年度按整筆撥款津助模式接受資助以提供福利服務的162間非政府機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每間機構在二○○七至二 ○○八及二○○八至二○○九財政年度終結時各自的累積儲備金額(年終儲備額)相當於在該年度所獲實際撥款的百分比;若然,把該等機構按其於該兩個年度每年 的年終儲備額及上述百分比(每5個百分點為一組)分組,以附件一之表格列出每組的(i)機構數目及(ii)年終儲備額平均數? 答覆: 主席: 一般來說,非政府機構的整筆撥款儲備是因員工流動、精簡和重整服務、架構重組,以及成功競投新服務等情況而產生的。各個非政府機構的情況有所不同。在審視 個別機構的整筆撥款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