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十一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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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十一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由二○○○年十一月開始推行,直至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共完成評估134,770宗個案。就此,政府可否按有關長者居住的區議會分區及評估結果顯示他們患上的疾病,以附表列出在每個財政年度內完成評估的個案的分項數字? 答覆: 主席: 就梁國雄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社會福利署(社署)自二○○○年十一月起推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統一評估)機制」,以評估長者的長期護理需要。在此機制下,認可評估員會採用一套國際認 可的「長者健康及家居護理評估」工具,評估長者在護理方面的需要,並為他們配對合適的長期護理服務。評估員會就申請人的自我照顧能力、身體機能、記憶、溝 通能力、行為情緒、健康、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