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立法會二題:高齡津貼的離港寬限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勞工及福利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9-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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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答覆立法會問題 立法會二題:高齡津貼的離港寬限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國健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答覆: 問題: 本港現時越來越多長者選擇回鄉養老,但礙於長者領取高齡津貼須符合居港規定,因此須定時回港。有長者向本人反映,該項規定不但令長者舟車勞頓,還因他們要保留香港的住處而增加其生活費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二○○五年十月放寬高齡津貼受惠人的離港期限以來,受惠於此措施的長者的按年人數,以及該等人數佔該年的高齡津貼總受惠人數的百分比為何; (二)當局會否參考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的現行安排,容許長者長期在內地定居並繼續領取高齡津貼;若不會,原因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委託一些設於內地的本港非政府機構核實在內地居住的高齡津貼受惠人是否健在;若會,有關計劃將於何時實施;若不會,原因為何? 答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