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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保護青少年免受淫褻及不雅物品荼毒-二零零零年《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諮詢文件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香港政府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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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I. 序言 1.1 香港是一個自由、開放和活力充沛的社會,我們珍惜資訊自由,並尊重個人獲得資訊的權利、出版自由及表達意見的自由。這些都是《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利。政府的一貫政策,是在維護公眾道德和保護青少年之同時,亦保障資訊自由和表達自由,並在兩者之間求取適當的平衡。雖然《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限制發布、傳播和展示淫褻及不雅的物品,但該條例同時亦保障表達自由和出版自由。當局沒有強制要求刊物送檢;然而,若出版人對有關物品的類別存疑,可自行把物品呈交淫褻物品審裁處(下文簡稱「審裁處」)評定類別。 1.2 為確保我們的規管制度能配合不斷改變的社會需求及符合大眾的期望,我們定期檢討《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運作。上一次檢討是在一九九五年進行。透過該次檢討,我們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改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成效和運作,包括引入新的措施以限制發布不雅物品、加強警方和影視及娛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