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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的立法建議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香港政府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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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的立法建議諮詢文件 諮 詢 文 件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的立法建議 目的 政府建議禁止任何人促致不足18 歲人士參與製作色 情物品或真人色情表演。在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方面, 當局亦建 議對“ 色情描劃” 作出定義, 並制定免責辯護條款。本文件旨 在邀請各界人士對有關建議發表意見。 背景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2 . 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訂明, 兒童應受到保護, 以免被利用進行各類色情活動和遭受 性侵犯, 包括被利用進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和涉及兒童的性旅 遊活動。政府制定這方面的法例, 將有助我們履行該公約所訂 的責任。 3 . 儘管兒童色情物品和涉及兒童性旅遊活動的問題在 香港並不十分嚴重, 但我們必須制定具足夠阻嚇力的法例, 以 防止和阻遏孌童活動的蔓延。 4 . 政府曾在一九九八年年底和一九九九年年初, 就有 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