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公營架構內的諮詢及法定組織 - 角色及職能檢討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香港政府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其他 |
日期 | : | 2003-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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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 | 公營架構內的諮詢及法定組織 — 角色及職能檢討 諮詢文件 民政事務局 二零零三年四月 第2頁- 公營架構內的諮詢及法定組織 — 角色及職能檢討 引言 政府一向倚重多個不同的諮詢及法定組織,就其政策提供意 見和提供服務。為使現行的公營架構內的諮詢及法定組織制度更趨完 善,民政事務局正手檢討這些組織的角色及職能。本文件旨在就檢 討諮詢及法定組織制度的方式及建議採用的主導原則,諮詢公眾意 見。 背景 2. 立法會曾就問責制事宜進行討論,當時,政府表示會在推行 問責制後檢討諮詢及法定組織的角色及職能,然後把檢討結果提交立 法會審議。 3. 行政長官亦在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的就職演辭中提出: “ 我們會重新檢討和改革現時四百多個諮詢組織,使它們 真正凝聚到政、商、學、基層等各界別的意見和力量。” 4. 我們有需要檢討公營架構內的諮詢及法定組織,以提高其公 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