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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稱 : 遏止未經收訊人許可而發出電子訊息的問題立法建議諮詢文件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香港政府
地區 : 香港
行業 : 公共行政
文類 : 其他
日期 : 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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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預覽 : 遏止未經收訊人許可而發出電子訊息的問題 立法建議 諮詢文件 工 商及科技局 二 零零六年一月 目錄 頁次 前 言 3 摘要 4 第一部分 引言 10 第二部分 目標及所依據的原則 14 第三部分 適用範圍 17 第四部分 有關發送商業電子訊息的規則 23 第五部分 有關收集地址的規則 34 第六部分 與發出商業電子訊息有關的罪行 37 第七部分 補償 43 第八部分 調查的權力 46 第九部分 其他條文 49 附件A STEPS 行動下的措施 56 附件B 適用於若干與濫發訊息活動有關的現有法 例條文 60 附件C 各國管制濫發訊息法例重點的比較 66 附件D 《個人資料( 私隱)條例》(第486 章)第 34 條—個人資料在直接促銷中的使用 80 - 3 - 前言 政 府 建議立法規管未經收訊人許可而發出電子訊息的活 動。本文載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