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名稱 | : | 《管制計劃協議書》的補充協議香港電燈有限公司及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 |
相關機構/單位/部門 | : | 環境局 |
地區 | : | 香港 |
行業 | : | 公共行政 |
文類 | : | 協議書 |
日期 | : | 2008-12-31 |
網址 | : | |
文章預覽 | : | 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與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 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 訂立 有關《管制計劃協議書》的 補充協議 本補充協議以契據形式,於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由 (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下簡稱“政府”)與 (2) 香港電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燈”)(該公司為依照香港法例組成及存在的公司) (3) 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該公司為依照香港法例組成及存在的公司) 訂立。 原因: (A) 政府與港燈和集團(以下簡稱“協議各方”)在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五日簽訂《管制計劃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規管港燈和集團的財政事宜,但只限於與電力有關的業務(按協議書所載定義)。 (B) 協議書第11(2)款預計,協議各方會檢討管制計劃,而只要協議各方同意,協議書內容可予修訂,以反映協議各方所達成的共識。 (C)...... |